你喜歡工作嗎?你認為工作是負擔呢,還是樂趣呢?你愿意工作嗎?你還是愿意無所事事?
喜歡與不喜歡工作,不能只從個人的愛好來看,要從對工作的認識來看。也就是說,在我們心目中,工作是什么?如果我們對工作的認知不全面,就會把工作看成是負擔或者是奴役。做工作,不是當奴隸。我們要了解工作的神圣性,當然,也要了解人的神圣性與尊嚴。人不是機器,人是有靈魂有理智有生命體,人有喜怒哀樂,自然人要在工作之中尋找樂趣。
麥禪歌基(Maximgorky)說過:“當工作成為樂趣時,生活便是喜樂;當工作成為責任時,生活便是奴役! 有人視工作為苦役,有人卻在工作中獲得極大的樂趣和滿足;有人整天咒罵著自己的工作,有人卻滿懷著感恩之心,兢兢業(yè)業(yè)地從事自己的工作。為什么會有這些差異﹖是工作本身還是態(tài)度所致?其實,這就是一個人對工作所有的態(tài)度,不同的態(tài)度會造成不同的認知。
首先,我們要明確認識到,每一個人都應該工作,也就是說,工作是每一個人應盡的義務。這樣,從消極的角度來講,人就不應該拒絕工作;如果從積極的角度來講,認為工作是神圣的,自然就會對工作有所鐘愛。陸游在他的《詠孔明》詩句中寫到“躬耕本是英雄事,老死南陽未必非!笨梢婈懹螌ぷ鞯囊娊庖彩呛塥毺氐模压ぷ鳟斪饔⑿廴宋锉刈鲋,不做事,就不能稱為英雄。
如果我們認為工作是源于人性,是人類發(fā)展的必然途徑的話,那么,我們每人都應該要工作。事實上,世上絕大部分的人都在工作,或在準備自己去工作,人一生中最長和最重要的時間,也是在工作中度過的。
除了以上的原因或理由之外,工作也能豐富人們的思想。羅仕堅(John Ruskin)說:“只有藉勞動,思想才能健康地發(fā)展;也只有藉思想,勞動才能變得輕快;思想與勞動不能分家,一分家便會各蒙其害!
(摘自菲律賓《世界日報》 作者:彧思)